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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陇川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7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6403   作者:  日期:2021/4/19

胡加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景罕村委会赛标小组道路硬化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建设提出很好的建议,对交通建设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交通项目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畅率,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由于交通“十三五”期间主要解决陇川县所有自然村通畅问题,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条优先通畅道路。您提出的关于景罕村委会赛标小组道路硬化的问题,经我们实地勘察,该路剩余1700余米路段属村内道路,不在十三五交通规划建设范围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未通畅的自然村道路,现阶段无法立项,加之近年我局项目建设多,缺口资金大,无法挤出资金建设该但是,我局会作为重点项目在交通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考虑,争取给予立项建设。同时,建议您与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争取立项建设

我们很理解群众期望交通运输部门能提供更好、更优质、更安全、更快捷、更超前服务的意愿。但受国家和地方财力及发展水平的限制,我们能争取到的国家支持和地方财力投入都很有限,故还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交通发展!

 

附件: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

                  2019626

文章来源:陇川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