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陇川县2019年禁猎禁渔工作,保护我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恢复和养护水生生物资源,陇川县人民政府制定《2019年禁渔区及禁渔期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及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禁猎禁渔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小组。
于2019年4月10日在我县龙江水库、麻栗坝水库、南宛河等水域和渔业资源保护区域及库区、沿河餐馆、渔具店、鲜鱼销售点等场所开展了对破坏渔业水域和水生野生动物等农业自然资源、电毒炸鱼及使用违规渔具进行违法捕捞、非法收购禁渔期渔获物等违法行为的禁猎禁渔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辆次,出动执法船艇1艘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8张,悬挂宣传布标9条;检查码头(渔船停靠点)1个次,检查餐馆4家,检查鲜鱼销售点3个;清理违规渔具地笼21个、粘网1张,放生渔获物约9公斤。
通过此次禁猎禁渔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我县天然水域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及保护渔业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保护我县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推动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禁渔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