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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20521   作者:  日期:20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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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办省、州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陇川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陇川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协助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陇川县人民政府、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陇川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陇川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陇川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7、协助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陇川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陇川县人民政府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0、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中共陇川县委、陇川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省州国家机关和中共陇川县委、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11、负责陇川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12、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13、负责陇川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

15、承担陇川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6、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和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县法制办主要承担着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修改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办理因县政府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其相关涉法事务工作、政府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以及办理县政府、县政府办领导和上级法制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人民政府根据陇政办发2012〕179号文件,办公室属正科级单位,核定政府办行政编制为27人(含督查室、法制办),行政编工勤人员8人,合计为35人。2005年3月23日,中共陇川县委第40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同意成立陇川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副科级)。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3月30日将原来的法制科(股级)升格为副科级单位,正式成立县政府法制局,归县政府办管理,确定人员编制3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机关占用事业编制1名。2010年12月,政府机构改革后,县政府法制局更名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加挂在县政府办,机构级别升格为正科级,其中:行政暂定编制3名。根据《陇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构性质的通知》(陇机编〔2016〕6号),明确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正科级机构。陇机编2016〕19号,核销暂定人员数,其中县政府办督查室3人、县法制办3人。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有内设机构8个,包括:秘书股、财务股、行政股、电子政务办公室、应急办、督查室、中共陇川县委、陇川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职责,提高以文辅政和综合协调水平;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职能,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落地生根;健全信访疏导化解机制,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提升为民服务效率,政府窗口形象明显改善、全面加强法治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以党建为抓手,全力推动其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行政工勤8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5。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 退休 16人。遗嘱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3.7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3.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9.89万元,上年结转63.7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9.89万元(本级财力869.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3.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92万元,项目支出282.6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如: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793.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在职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105.0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提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遗嘱保障。

3、“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34.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6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6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2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5万元,项目支出282.6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2万元)。

资本性支出30.7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清单项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末,我单位未收到任何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文件,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31.2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650.92万元(其中:职工福利支562.65万元,占比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2万元,占比7%;商品和服务支出43.68万元,占比7%)。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数490.27万元,增加72.38万元,增幅15% ,主要原因:2019年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加;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基数增大。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年度)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282.67万元,2018年(上年度)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1027.92万元,减少745.25万元,减少73 %。原因为:2018年驻昆办资产回购资金669.85万元,在2019年未入政府办预算;驻点招商工作经费80万元在2019年未列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养老保险费:反映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4、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陇川县政府办机关行政运行经费23.4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日常公用开支。与上年34.48万元对比减少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减少相关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陇川县政府办资产总额为416.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8.82万元,固定资产157.30万元。

(四)陇川县政府办项目绩效情况

陇川县政府办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年初预算安排,分项目:1、2019年预算为副县长、副调研员扶持挂钩经费90万元,用于各乡镇级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各单位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3、通信业务费18.96万元,用于全县与乡镇之间视频会议的畅通4、网站群建设费,用于各单位在网上宣传本单位的工作;5、公用经费60万元,用于保障政府办各项工作的开展;6、督查室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督查全县各单位工作开支;7、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万元,与2018年预算70万元增加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2018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100%),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政府办留用车辆2辆,1辆为应急用车,1辆为县长专用车,由于之前配置的是越野型车,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调整为轿车型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万元,与2018年预算48万元增加2万元增加4.17%,原因是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与2018年预算22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9.09%。原因是陇川县政府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按规定减少接待开支。


 [附件: 政府办2019年预算表20190213030117594]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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