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再获州级荣誉。7月18日,中共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布的第五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的通知显示,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验收,正式成为第五批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近年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队建促业务”工作思路,注重发挥党建、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完善组织领导、思想作风和基础建设,在打造廉政文化建设上结合地域文化,立足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和警醒作用。
一是明确战略定位,高起点谋划廉政文化建设。院党组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组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年初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整体格局。着力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案件的监督制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步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成员具体抓的多层次、全方位廉政工作网络。
二是夯实创建基础,高标准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紧紧围绕争创更深层次的文明建设为目标,克服困难,从大楼二层至五层分别确定不同的楼层主题,围绕检察业务、党建、团建为版块的廉政文化投入打造办公大楼文化墙,努力培育和锻造“团结、勤勉、务实、进取”的陇检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文化活动开展图片,在检务大厅、检察文化长廊中悬挂名言警句和廉政字画,在书香陇检摆放警示教育书籍,在微信公众号开设陇检党廉专题,并设立宣传橱窗, 定期分析干警群众思想状况和廉政文化建设情况,确保党组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廉政文化建设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结合特色优势,高质量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按照《德宏州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评审办法(试行)》、《德宏州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创建陇川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和陇川县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陇川县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末开始创建工作筹备,2018年4月进行申报工作。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坚持用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使干警极大地焕发出践行先进性要求的热情和自觉性,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办案明显规范,工作纪律明显加强,队伍形象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同时结合扶贫挂钩点民族、边境等特点,因地施策、因材施讲将检察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学校、进村组,增强检察廉政文化的辐射力、渗透力。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